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原交通罚款缴纳渠道暂时关闭 改为银行代收

2018-09-06 09:51:13黄璜 许晓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许晓婷)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获悉,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的渠道有一些变化。除了原有的线上缴纳方式之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行和厦门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可以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厦门原有的罚款缴纳渠道,即厦门交警网、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罚款缴纳功能将暂时关闭。

据了解,自8月31日起,在我省任何一条道路(含高速)上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全省任何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新规施行后,厦门各交警大队、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及厦门铁路公安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还有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仅限无记分违法)都可以处理相关交通违法。但由于系统升级、审核等需要,可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渠道有了变化,详情请见右边。

一、各行的缴纳渠道:

二、原有线上缴纳渠道:

除上述银行代收渠道外,缴款人还可通过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全省邮政网点、“新福建”新闻客户端等渠道缴纳省内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