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检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标尺。为承担好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追责问责,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委制定《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办法》,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特点,此次出台的专项督查工作办法,明确将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巡视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四个方面作为督查内容,采用常规督查、重点督查、问责督查三种方法对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办法》要求,督查工作将实行台账管理,挂单销号,在督促整改单位拿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倒排工期,对账销号,确保巡视整改任务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为确保有据可依,《办法》明确督查工作将全程留痕,通过制定制式督促检查单,形成督查小组工作会议记录等方式,对查摆的问题见人见事,确保督查工作科学、客观、规范、有序。 目前,市纪委监委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并建立与市委巡视整改办、市委组织部督查组的联络协调机制和联合督查机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 “对督查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专报,既肯定整改成效,更点评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督查工作将压实责任,紧盯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传导整改压力,对整改不力,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
相关阅读:
- [ 08-21]厦门市纪委监委:坚决承担起巡视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 [ 08-16]集美区纪委监委扛牢抓实日常监督“首要关卡”
- [ 07-25]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 07-23]厦门纪委监委落实"五抓五重" 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 [ 07-02]群众参与党风政风监督 这些方面问题可向纪委监委反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