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商务局 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抓大事议大事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严格,违纪违法问题党纪政务立案处置延误;执纪监督问责失之于宽松软。对市属委管企业市供销社集团监督管理、指导不力。干部选任环节不够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存在费用超标、陪餐人数超标、无公函接待、国内公务赠送纪念品等问题。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在项目遴选、材料审核和评审验收等环节上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5.市粮食局 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够,贯彻上级有关粮食政策不及时。基层个别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换届不及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力,存在公务差旅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基层单位监管缺失,存在公款私存情况。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重视不够,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对企业申报补贴初审把关不严,部分财政补贴发放不符合条件;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出借、出租未报经市财政局审批,个别下属单位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6.市总工会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规矩意识淡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执纪不严肃,机关日常管理宽松软。党建工作不规范,党支部设置不合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超标准接待、违规安排疗休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突出,办公用房超标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会议费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涉嫌突击提拔干部,工会专干招聘管理不规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严。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部分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经费预算编制随意性大、预算执行率不高。未按规定及时使用中央财政帮扶资金,未按统一标准收缴工会费,防暑降温慰问品管理不规范,超标准举办培训。 7.共青团市委 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机关仍存在“四化”问题。对下属单位管理指导不到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党的领导融入团委工作机制不够充分;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没有制定下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规定,任职年限把关不严。机关干部系统内挂职存在走形式问题。市青少年宫报销手续不齐全,公务用车手续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厦门中国青年旅行社历史遗留问题多。房产出租未公开竞价且租金偏低。市青少年宫D楼合作项目停滞处置不力。 8.市妇联 “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党组领导班子缺乏担当,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弱化,部分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借评奖之机在系统内部发放奖励金,公务接待管理把关不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干部交流。审计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奖励、补贴、劳务费没有明确统一的发放依据和标准,经费支出缺乏制度规范;资产未能有效利用,造成闲置浪费;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 9.建发集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缺失。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履职能力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不扎实。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业务招待内控管理缺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时有发生,变相违规发放福利,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制度不规范,未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用人失察,违规返聘退休的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借款业务,全盘接收合资企业经营风险和巨额亏损。工程建设招标违规问题突出,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流失。资产未按规定实施公开竞价招租,为特定竞买人设置条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捐赠大额资金,设立仁爱基金,脱离国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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