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被判交出抚养权,拒不履行险被拘 男子陈某输了离婚官司,被判交出抚养权,却拒交儿子给前妻,为此被法院强制执行,还险些被拘留。此前,思明法院曾强制执行过这样一起抚养权纠纷。“我们离婚时,儿子被他强行抱走,他还拒绝让我们母子见面!”据陈某前妻说,为了儿子的抚养权,双方此前已经闹了一年多。即使在法院将孩子判给前妻后,陈某仍然将儿子藏到同安老家,拒不交给前妻。 据悉,此前法院已经针对他们二人的离婚官司作出判决,要求陈某将儿子交给前妻抚养。但判决后,陈某一直拒不履行交付儿子抚养权的义务。 判决之时,宝宝还不满1岁,被陈某藏在同安长达一年。前妻申请强制执行时,孩子已经近两岁了。 面对法官苦口婆心劝说,陈某仍然拒不交出儿子的抚养权。于是,法官亮出了《拘留决定书》,告诉他如果再不交出孩子,就将对他采取拘留15天的措施。 陈某一听要拘留15天,态度立即大转变,当场向法官表示,他愿意交出儿子。最终,几个小时之后,陈某的父母就将2岁的宝宝送到了法院。随后,陈某的前妻也来到法院将宝宝领回家。 律师说法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审判实践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随母亲生活,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未尽到抚养义务,法院也可判决随父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男方或女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归其抚养:(1)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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