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林毅彬/文吴晓平/图)买套公寓,还没交房就要交物业费?买了别墅3年没住,要交10万多元物业费?最近,厦门发生多起因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的纠纷,甚至有业主和物业公司为此闹上法庭。 导报记者了解到,厦门不少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经历,买了房并未立即装修入住,或是长期在外,导致房屋空置。这种情况下,有的空置房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也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因此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却认为,住没住是业主自己的事,物业费无论如何不能不交。 那么,空置房的物业费怎么算?该不该全额缴交? 遭遇1 别墅3年没住,要交10万物业费? 近日,五缘湾一小区的别墅业主黄先生因房子空置引发一场物业费纠纷。 原来,黄先生于三年前购置了位于五缘湾的一栋两层楼的别墅。当年办理完交房手续后,他就带着老婆孩子去了美国定居。 黄先生不止一处房产,所以这栋别墅也并不急于装修,“我们每年回来一两趟,都会过来看看”。因为没有装修入住,黄先生在2016年收到物业费缴费通知后,提出了质疑。 “一平方米5块5左右,我这个别墅400平方米,一个月就是2000多元,加上什么公摊水电公维金,每月快要3000元。”他算了一笔账,以空置3年来算,36个月×3000元=108000元。也就是说,房子空置三年,他也要付出10万余元。 黄先生说,自己并未入住,别墅院子内杂草丛生,铁门被撬,房子被人当成垃圾场。“他们管理不善,我的物业费更应该少收。”与物业交涉无果,这3年,他只支付了一半的物业费。 不过,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说:“不管你住不住,我们的物业工作还是要做的,如果不交,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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