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翔安一人骑车遇检查冲关伤协警 想弃车而逃却被拦下

2018-08-08 17:04  戴舒静 颜梅丽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漫画/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 (记者 戴舒静 颜梅丽 通讯员洪文海)见交警在查电动车,没有驾驶证的黄某竟选择冲关,结果将一名协警带倒,致其擦伤。随后,黄某竟弃车逃跑,终被民警抓住。近日,翔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黄某进行批捕。

今年6月2日下午4点半,嫌疑人黄某骑着电动车,载着同事刘某要回马巷镇西亭社区的暂住处。行至巷南路下坂红绿灯路口时,他发现有民警在查车。由于没有驾驶证,没有戴安全头盔,黄某当时很慌张。当他骑车经过红绿灯后,两名协警把他拦下。

见无路可走,黄某只好把车子停下,同事刘某也从后座下来。正当黄某不知道怎么处理时,刘某竟然拔腿就跑,这让黄某更加惊慌。这时,一个想法从他脑海里冒出――逃跑!于是,黄某突然加大电门想把车子骑走。一名协警伸手去拉电动车,由于车子速度比较快,协警被带倒了,电动车随之倒地。

见状,黄某决定弃车而逃,不过因他穿拖鞋跑不快,很快就被追上了。后来,协警被送医检查,经查,其左大腿内侧、左小腿以及右腿膝盖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当时我太冲动,现在很后悔,我意识到自己错了。”被抓后,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不过,他还是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翔安检察官认为,黄某的行为系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因此,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一定要耐心配合,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