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 (记者 戴舒静 颜梅丽 通讯员洪文海)见交警在查电动车,没有驾驶证的黄某竟选择冲关,结果将一名协警带倒,致其擦伤。随后,黄某竟弃车逃跑,终被民警抓住。近日,翔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黄某进行批捕。 今年6月2日下午4点半,嫌疑人黄某骑着电动车,载着同事刘某要回马巷镇西亭社区的暂住处。行至巷南路下坂红绿灯路口时,他发现有民警在查车。由于没有驾驶证,没有戴安全头盔,黄某当时很慌张。当他骑车经过红绿灯后,两名协警把他拦下。 见无路可走,黄某只好把车子停下,同事刘某也从后座下来。正当黄某不知道怎么处理时,刘某竟然拔腿就跑,这让黄某更加惊慌。这时,一个想法从他脑海里冒出――逃跑!于是,黄某突然加大电门想把车子骑走。一名协警伸手去拉电动车,由于车子速度比较快,协警被带倒了,电动车随之倒地。 见状,黄某决定弃车而逃,不过因他穿拖鞋跑不快,很快就被追上了。后来,协警被送医检查,经查,其左大腿内侧、左小腿以及右腿膝盖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当时我太冲动,现在很后悔,我意识到自己错了。”被抓后,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不过,他还是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翔安检察官认为,黄某的行为系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因此,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一定要耐心配合,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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