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门前三包”扮靓街区 海沧列出清单逐一整改提升市容市貌

2018-08-06 16:13:57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城管执法人员加大对沿线店家宣传力度。

  城管执法人员向店家宣传“门前三包”。

厦门日报讯 (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通讯员杨佳怡)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堪称整治脏乱差的利剑。上周,市委文明办和厦门日报社联合组建的文明创建暗访团就专门对“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部分商家落实“门前三包”的情况并不理想,“门前三包”意识有待加强(详见本报7月30日相关报道)。

本报报道见报后,引起海沧区的高度重视。结合本报报道的相关问题,海沧区当即列出了问题清单,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针对“门前三包”乱象易反复等特点,海沧区也制定了一系列“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及措施,深入推进“门前三包”工作,提升该区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政府引导“门前三包”形成多元共治模式

人行道上堆砌的杂物不见了,占道的广告牌清除了……在之前的暗访中,海沧海发路、沧元路存在店家占用人行道、垃圾乱丢等问题,问题被曝光后,海沧区立即行动起来,对相关店家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落实整改。3日上午,海沧区文明创建暗访团对整改情况组织了“回头看”,发现问题一一得到了整改。

“你看,占道经营不见了,城管还会不间断巡查,道路也变得干净宽敞了。”看着如今焕然一新的滋补品养生一条街,海兴社区居民老陈对整治后的成效不禁竖起了大拇指。不仅是在海兴社区,在海沧的大街小巷上,不时能见到城管执法人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来回穿行,对沿线店家入户宣传“门前三包”,加强店家“门前三包”意识和门前管理,劝导店家不要随意摆放广告、乱张贴、堆放杂物占用通道等。

为了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厦门推出“门前三包”升级版,赋予“门前三包”新的生命、新的含义。为了推动“门前三包”制度的全面落实,海沧区结合该区实际工作情况,深化制定了相关细则,推进“门前三包”工作。海沧区“门前三包”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各街道作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增强社区自治能力。

“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在海沧“门前三包”示范街之一的海富路上,店家门前都挂有一块金灿灿的“门前三包”星级标识牌,上面不仅能一目了然地了解到每家店“门前三包”星级评定情况,只要扫一扫牌上的二维码,还能看到举报记录、巡查记录等信息。在“门前三包”的管理上,海沧区更注重常态长效。定人、定时、定路、定责……日常巡查执法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合理配置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各社区网格员等巡查力量,实现划片包干监管。海沧城管执法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辖区路段店外店及占道现象的日常巡查管理,并积极向商户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热点路段安排人员定点巡查,保障路段的整洁与通畅,推进“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以问题为导向,纠查问题、解决问题。针对文明创建存在的短板问题,海沧区组建的区级文明创建暗访团也对“门前三包”进行巡查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曝光并督办。记者注意到,这份《督查通报》图文并茂地对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不仅详细列出了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地点、类型以及责任单位,还将发现的好的做法予以通报,供大家学习、借鉴;通报也对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责任单位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并不意味着画上了句号,文明创建暗访团还会对“门前三包”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的,立即拍照取证。

值得一提的是,海沧区还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未落实的责任人实行失信登记,适时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此之外,海沧区把“门前三包”以单项纳入每月“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及区自评范畴,并于相关媒体上公布考评结果,对在“门前三包”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及相应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