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陈军 通讯员 张光旭 图/刘哲姝)到境外旅游带一些纪念品或当地特产,是很常见的事,但香烟属于限量携带的专卖品。身为导游的李某,利用工作便利,购买香烟后“化整为零”让游客帮忙携带入境,随后再转卖牟取非法利益。近日,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出租屋里藏着500多条卷烟 都是让旅客帮忙带回 今年4月初,湖里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前往仑后社一处居民楼查看。在一间面积不大的出租屋里,发现层层叠叠堆放着大量卷烟。执法人员当场清点,共查获了包含14个不同品牌的526条卷烟。经初步鉴定,这些被查获的卷烟均为走私真品卷烟,总价值达14万余元。 经查,这批卷烟的“主人”正是李某。他被烟草专卖局移送至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这些卷烟都是他借着导游的身份,带团去台湾时购买后让旅客帮忙带入境的。 暗中做走私香烟的“生意”,已非法获利上万元 据李某交代,他从去年10月起开始借导游的机会“收购”香烟。带团去金门旅游时,常常一次性购买数十条香烟,让同行的旅客帮忙携带通关。李某说,帮忙带香烟的旅客,他都会送一些小礼物。有时候他也会收购其他导游带入境的香烟。 这些香烟被李某转手卖给有长期交易关系的岳某(另案处理)。落网时,他售卖进口香烟的金额已有十几万元,非法获利上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在没有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进口烟草专卖品牟利,已涉嫌非法经营罪。近日,李某被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别贪图小利助长违法行为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说,从类似的多起非法经营案中发现,部分导游利用带团出入境的便利,让旅客帮忙携带香烟通关,而这些涉案的导游还错误地认为,拜托旅客携带香烟是合法通关,因此不涉嫌违法。 检察官提醒旅客,他人委托携带烟草等专卖品通关时应谨慎,注意分辨,不要贪图小利或碍于情面轻易答应,间接助长他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建议相关监管部门提高导游的法律意识,对经常带团出入境的导游进行法律宣传,加强对此类违法现象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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