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陈泥)今年第二季度,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昨日公布的抽检结果显示,有4个批次食品被发现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抽检共涉及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等17大类,共计597批次食品,样品来源主要是厦门学校食堂、品质超市和食品生产企业等。 其中,“第二季度超市”专项监督抽检的99批食品样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专项监督的抽检299批样品中,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2批次。对上述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均已要求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湖里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8号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片(香辣味):菌落总数超标。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101号厦门五缘湾乐都汇购物中心B1F099特易得商业(厦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方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烤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同集南路91号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食堂采购的太阳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检出值为3.5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三路63号厦门英才学校食堂采购的黄翅鱼: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1.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2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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