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厦公宣)因生意周转需要,她找一公司贷款32万元,竟因此深陷“套路贷”,房产被拍卖合计800多万元还不够还债……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这起近期破获的“套路贷”典型案件。目前,警方已抓获该案39名嫌疑人。
贷款32万成“噩梦”开端
2013年11月,从事面膜生意的女子陈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就在网上搜索贷款信息,随后主动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联系。几天后,该公司就派业务员黄某上门“家访”,确定陈某的实际住处,了解房产是否在她名下。确定房产在陈某名下后,该公司就借款18万元给陈某,约定月利息为15%。签订借款合同后,除去首月15%的利息,陈某拿到手15.3万元。
2014年1月2日,陈某第二次找该公司借款,这次要借14万元。签订借款合同后,在黄某要求下,陈某收到款项后,以现金形式缴纳3.1万元“头息”和手续费给黄某。
面对如此离奇的高额利息,和“问题颇多”的借款合同,陈某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噩梦”的开端。2014年2月至5月,陈某多次联系黄某,表示要偿还债务时,黄某却表示他不在厦门,让陈某不要着急,等他回厦门后再处理也来得及。实际上,这是黄某在故意规避陈某的还款,目的是让陈某的债务不断累加,并制造她单方违约的局面。
2014年5月,陈某的本息已累加到60多万元。黄某发现陈某无法还款后,就带人蹲守在她家门口,陈某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用软暴力干扰陈某的正常生活,逼迫陈某向亲朋好友借钱还债。
2014年10月,陈某陆续还了60多万元后,黄某却告诉她:“因为利滚利,现在还欠140多万元。”在黄某介绍下,陈某又向另外6家平台借钱,并给对方写了借条。
拍卖房产无法还清债务
2015年9月,黄某以清理之前所有债务为由,让陈某到银行进行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次月,银行放款240万元,而这240万元直接进入黄某所在公司成员账户,被嫌疑人瓜分。这也意味着陈某贷款的240万元,不仅没还一分钱的债务,还欠了银行240万元的贷款。没过多久,黄某又让陈某二次抵押房产,共抵押了130万元,除还款78万元给一“债主”外,剩余的钱又被嫌疑人瓜分。
2016年,陈某的债务“大爆发”,“债主”们开始以各种理由让陈某签借款协议并制造银行资金走账流水,将高利贷合法化,最终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2018年6月,法院拍卖陈某的房产和车库共计800余万元,但陈某仍无法还清债务,她已经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欠了多少钱。
警方抓获39名嫌疑人
由于不断有人找陈某讨债,2018年6月,陈某不堪受到频繁骚扰,向思明警方报案。
接到报警后,思明警方对案件进行仔细梳理和调查摸排,认定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攻坚。经过前期的周密部署,7月5日,思明警方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部门,组织警力兵分多路、跨地作战,在厦门、泉州、三明等地,统一收网成功抓获涉嫌“套路贷”诈骗犯罪的黄某(男,34岁,厦门人)、张某梅(女,54岁,厦门人)、罗某平(男,48岁,厦门人)等3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量银行卡、借条、借款合同、诉讼材料等涉案物品。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
举报“套路贷”有三种方式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肆意垒高债务,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近期,市公安局打掉2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4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如需借款,一定要选择银行或正规网贷渠道贷款。若选择民间借贷,不要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此外,市民要注意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1、厦门市扫黑除恶举报邮箱:xmdahei@sohu.com和xmgasaoheichue@sohu.com;
2、举报信件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厦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举报电话:0592-110,226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