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5000元没及时还款遭殴打,还了10000元才恢复人身自由 两名“套路贷”放贷者被翔安检方提起公诉,判处拘役四个月 厦门晚报讯(记者戴舒静通讯员夏翔剑漫画/刘哲姝)肉鸡大家都熟悉,其最终命运就是任人宰割。在“套路贷”放贷者的眼中,找上门的贷款者就是“肉鸡”。小黄当过一回“肉鸡”,他贷了5000元,因没及时还款,结果遭到暴力挟持和殴打,直到家属还了10000元才恢复人身自由。 当然,这样的放贷者也没有好下场。记者近日从翔安区检察院获悉,从事“套路贷”的饶某荣和饶某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懵懂入套 贷5000实拿3100,逾期还款本金翻倍 小黄是来厦务工青年,离开闭塞的小山村,来到繁华的城市,自己的工资根本撑不起平时的高消费,怎么办?这时,“无需抵押、无需资质”这样的噱头贷款一下子抓住了他的眼球,凭一张身份证就能贷到款?小黄心动了。 去年10月,小黄通过小广告,找到饶某荣和饶某华所属的网贷公司,提出贷款5000元。小黄以身份证做抵押,签了一份“借款协议”,并写了一张收到贷款5000元的收条。对方要求他分十期归还,每七天为一期,每日利息千分之五。 小黄当时懵懵懂懂的,签字同意了。不过,他收到的并不是5000元,实际拿到的只有3100元,另外的1900元被网贷公司以收取上门服务费、还款保证金和头二期本金及利息为由扣掉了。拿到这笔钱时,对方告诉小黄:如果逾期还款的话,要翻倍收取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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