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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区形象 集美区大力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2018-07-24 09:47:01林桂桢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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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公共绿地盖办公楼 多部门联合拆除

门面上挂着项目办公室的牌子,而实际上按照土地规划,这里应该是一块公共绿地。7月20日下午,这栋位于杏林北路和九天湖路交叉路口的二层钢架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

“这块公共绿地,在没有任何土地审批的情况下,被私自占用、以项目建设的名义盖起办公综合楼。”杏林执法中队队长陈岚介绍,被占用的公共绿地共2600多平方米,其中两层钢架楼房占地面积488平方米、建筑面积达976平方米。

尽管执法人员陆续送达了《拆除决定》《催告书》,但当事人仍不为所动。集美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向集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集美法院依法审查并裁决准予集美区执法局强制拆除该“两违”建筑。

当天,集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国土、规划、建设、法院、消防等部门,共出动250多人进行破坏性拆除,为这起“两违”整治工作画上了句号。

案例2

厂房改“楼中楼公寓” 已责令恢复原状

厂房里藏了好几间“单身公寓”,里边不仅有客厅、厕所,爬上小跃层,还有一个睡房。去年11月,集美区城管执法局从一份广告单上获得线索,发现并查处这处违建。

这些“楼中楼单身公寓”位于杏林董任西二路一家工厂的三楼,一共六间。执法人员查处时,其中两间已经装修成样板房,另四间还是毛坯房。当事人还打出广告,吸引人们认购这些房子。

“厂房改造为公寓,属于违法行为。”杏林执法中队队长陈岚告诉记者,集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土地、工商等部门,制止当事人继续建设,并责令其自行整改,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厂房原状。

今年5月,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已装修好的两套“单身公寓”涉及一起案件,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四套未装修“公寓”已自行拆除完毕。目前集美区城管执法局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处理被查封的两套“单身公寓”。

案例3

占用园地抢建厂房 执法人员强制拆除

从国道324线经过后溪镇前进村苏营网寨,一栋3000多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赫然出现,这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违建。

2017年2月,后溪执法中队巡查苏营网寨,发现村民占用了3456平方米的园地,擅自搭盖厂房。“当时,这两栋楼才刚完成土地平整。我们对此依法进行查处,开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溪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说,没想到当事人不仅没有停止违建行为,还偷偷抢建,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这栋楼已经封顶。

集美区政府要求效能办、两违办联合介入调查,并督办后溪镇组织拆除。去年12月,在镇政府的督促下,当事人自行拆除了屋顶。当时,已有两家企业入驻该厂房,考虑到当事人自拆存在安全隐患且效率低,今年5月,在后溪镇政府牵头下,后溪执法中队在责令入驻企业搬离后,对该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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