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 通讯员肖雨)昨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厦门税收违法“黑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2018年1-6月,累计公布68户“黑名单”企业,比去年同期增长4倍。 据悉,自2015年厦门税务部门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厦门税务系统已累计公布136件“黑名单”案件,有1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厦门多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合作机制。目前,厦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成员单位已由18个增加至34个,联合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7项。截至2018年6月,税务部门已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3721户次,已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例如,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方面,有95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在海关认证管理方面,有21户“黑名单”当事人被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方面,有2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有6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案例 上榜“黑名单” 银行开户受阻 “尝过被列入‘黑名单’的苦头才知道,不光声誉受损、贷款融资受阻,连个人生活也受到影响。诚信纳税一点都不能含糊!”厦门一家黄金销售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感慨地说。近日,他到某银行办理开户时,被告知业务无法办理。 原来,杨某在担任某黄金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400多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将该企业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按照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要求,该企业的相关违法信息被推送到金融机构、海关、出入境等多家联合惩戒成员单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因此被银行列为“提醒级重点关注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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