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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近一年 仍需强化督导严格执法

2018-07-10 15:48:19詹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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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垃圾分类覆盖率准确率有待提高

对于当前厦门垃圾分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全民参与氛围日益浓厚、法规制度建设逐步配套、全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整体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不过,通过实地调研,代表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虽然思明、湖里两区的居民小区已实现了垃圾分类全覆盖,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还存在着差异。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较好,无物业小区、村改居社区、老城区、办公楼宇、非星级酒店、沿街店面、农贸市场、大排档、民营企业、部分单位等,点多面广,相关管理责任没落实到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力,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推进。

“进厂处理的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从办法实施前的30%提高到现在的50%,初步成果已经显现,但分类准确率总体还是不高。”一位市人大代表说。

目前厦门垃圾分类的阶段目标,是要实现干湿分离,也就是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市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实际分类中,人们对厨余垃圾的种类界定不清晰,容易将食品包装物、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杂质混入,影响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

【建议】

强化督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为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办法规定厦门实施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不过,市人大代表调研发现,垃圾分类做得不到位的区域大多是由于权责不清晰,管理责任人未能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建议,区、街(镇政府)应当加强属地管理,采取辖区属地牵头兜底、部门管理联动协同的机制,全面抓好管理责任落实。

通过建立随机暗访、专业考评和专项整治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管理责任人履行职责。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相关部门也要考虑将垃圾分类工作向农村延伸,重点实现垃圾干湿分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如何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还不高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虹说,“宣传讲解要最简单最直观、浅显易懂的,建议在知识宣传上进一步优化,让所有居民,包括老人家,都能听懂明白。”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相关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充分发挥督导员的作用,加强与管理责任人的配合,对重点社区、重点人员进行更加具体细致的督导,及时纠正投放不准确的行为。管理责任人和督导员的督导检查应以教育为主,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取证,并报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持续投入,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开展垃圾分类的目标,是要提升厦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关键要建立可回收物的收运和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有序衔接,首先提高塑料、玻璃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厦门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有害垃圾分拣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实现对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实现其他垃圾全部进行焚烧处置,减少填埋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满足日益增长的厨余垃圾处理量。

考虑厨余垃圾的特点,转运距离不宜过长,可以考虑在海沧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实现就近处理。尽快完成集美、同安和翔安三个区的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推动大件垃圾的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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