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租来两辆车抵押获利 厦门一男子藏匿两年后投案

2018-07-08 18:00  陈军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 陈军)向汽车公司租来车辆后,男子蔡某竟将车辆抵押骗取钱款,两辆汽车共价值13万余元。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蔡某从外地来厦,没有找到工作,缺少经济来源,竟动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歪念头:先向汽车公司租赁车辆,等车辆交付后再抵押给他人,钱款一到手就藏匿起来。

2015年8月至9月,蔡某先后与一家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签订租赁合同,租了两辆价值8万余元和5万余元的小型汽车。随后,他将这两辆租来的汽车抵押给他人,得到抵押款后便躲了起来。

不久后,被害人发现蔡某的电话打不通,两辆汽车也不见踪影,便报了警。根据车载定位装置的提示,警方很快将两辆车追回,但蔡某不知去向。警方通过网络对涉嫌合同诈骗的蔡某进行通缉。迫于压力,2017年底,东躲西藏两年的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经查明,早在2012年,蔡某就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总价值13413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考虑到蔡某有犯罪前科,应当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且涉案财物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