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一斤一只的野蘑菇惹人垂涎 医生:不熟悉的菌类不要乱吃

2018-07-02 18:45  陈万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吴女士农场边的野蘑菇长得很旺。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 陈万泉通讯员/魏晓梅)“我们农场附近长了好多野蘑菇,最大的一朵重近1斤,我已收了20多斤。”市民吴女士说,可是由于村里有人吃野蘑菇中毒住院,她不禁担心起来。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第三医院了解到,近期有多人被毒蘑菇毒倒。医生提醒市民,野蘑菇千万不能乱吃。

下雨后野蘑菇疯长,最大一朵重近1斤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同安区新民镇蔡宅村吴女士的农场,在一块草地上,一朵朵野蘑菇甚是夺目。吴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草地上剩下的只是一小部分,她已经把大部分摘回家了,几次加起来有20多斤。记者随后来到吴女士家中,发现最大的一朵野蘑菇长度约35厘米,重量将近1斤。

吴女士说,今年年初她买了一些杏鲍菇,放在冰箱的角落就遗忘了,后来想起来怕不新鲜也就没吃。“为了不浪费,我就把杏鲍菇切成块撒在了草地上。年初一直没有下雨,所以没见蘑菇长出来也就忘了这回事。”

一直到5月7日下了一场大雨,吴女士发现草地上长出了一片野蘑菇。“刚开始长得并不多,长得也很像我当时撒下去的杏鲍菇,所以我就摘了做汤吃。”吴女士说,后来几次下雨,草地上就开始疯长野蘑菇,尤其是前不久草地上长出来的蘑菇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像杏鲍菇。随后,朋友告诉她有人吃了野蘑菇中毒住院,吴女士不由得害怕起来。

多人被野蘑菇放倒,有的一家三口送医

记者来到市第三医院,蔡宅村村民林女士因为吃了野蘑菇躺在病床上。林女士回忆说,她在村里发现了一片野蘑菇,便把野蘑菇采摘回家,用野蘑菇和瘦肉、鸡蛋炒菜。

“我太久没做饭了,炒的菜太咸了,我老公不喜欢就没吃,孩子和我吃得也比较少。”林女士说,“小时候吃过野蘑菇都没事,这次也不知道怎么了。”

当天下午2点左右,林女士午睡后正要去上班,结果就开始上吐下泻,随后她和孩子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市第三医院消化内科蔡素芳医生告诉记者,每年夏天吃野生菌菇中毒的患者不在少数,最近医院就接诊了不少患者。其中一家三口被野蘑菇放倒,52岁的陈先生腹痛、腹泻5小时,呕吐了十余次。

【提醒】

不要采不熟悉菌类

混炒容易产生毒素

厦门市第三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王银提醒,夏季气温较高,雨水充沛,是野生蘑菇生长旺季,蘑菇种类非常多,市民不要采自己不熟悉的菌类,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采来的野生菌不要全放在一起炒,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容易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毒素。并记得不要喝酒,有些野生菌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

一旦吃完菌菇感到不适,有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万一来不及就医,应立即催吐,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患者如能携带吃剩的蘑菇,或留存毒菌影像,有助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