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徐景明) 截至今年五月,厦门港共完成9套大型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完成船舶岸电接驳45艘次,供电量达81.5万度,取得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巡视员林建宁昨日接听市政府在线访谈时表示,厦门港即将提前两年完成交通部相关文件的布局目标。 据悉,2011年,厦门市被交通部列为首批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厦门市被评为“绿色交通城市”。其间,厦门港在完善绿色港口战略规划体系、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推广节能环保设备与设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优化港口生产工艺和组织管理等7个方面,推动了“绿色港口”的建设。 岸电设施建设 将提前两年完成任务 记者了解到,截止至2018年5月,厦门港共完成9套大型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其中包含7套集装箱岸电设施,可供15泊位使用;5套380V/50Hz客轮岸电转接设施,可供5个3千吨级以上客运专业化泊位使用。完成船舶岸电接驳45艘次,总供电1944.3小时,供电量达81.5万度,替代柴油量149.4吨,减排二氧化碳485吨。 同时,按照交通部去年出台的《岸电布局方案》中提出的布局目标(2020年实现全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以及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林建宁介绍,厦门港即将提前两年完成布局目标。 出台相关办法 鼓励岸电推广使用 船舶靠港后使用岸电,将实现“零排放”,对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港口意义重大,不过,林建宁同时指出,目前船舶燃油发电价格远低于市场电价水平,港航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用电成本压力和高昂的设施设备投资压力。为推进实施,上海、深圳等大港已经相继出台补助办法或奖励办法。 “去年,厦门印发了《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建设、使用岸电。”林建宁说。 记者获悉,目前港口部门已经按照《办法》拟制了《厦门港口船舶岸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计划于7月份正式公布,8月份进行第一批岸电奖励项目的评审,第二批岸电奖励项目评审将于2019年4月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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