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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厦解约公告引发重重矛盾 业主垫付商户赔偿款获认可

2018-06-22 07:1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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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垫付方案获认可

面对上面这些问题,邵火营首先沟通说服某投资公司法人及大股东出来担责:“协议是你们公司跟商户们签的,商户是无辜受你们连累的,理应出来承担责任。”在调解员的劝说教育下,某投资公司终于答应商谈赔偿事宜,但同时表示因公司经营困难,目前也无法拿钱出来理赔。

鉴于此,调解员知道即便达成了解约理赔调解协议,然而无钱兑现,商户们也不会配合签订协议和搬离。如未能促使这些商户尽快搬离,业主自己也要面对因无法按时腾空交付下家新承租户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为此,调解员向业主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商户拿不到钱不配合搬离,你方恐怕也会成为违约方,每月损失也是二三十万元。”

就这样,调解员通过与三方沟通协商,提出了调解方案:业主先行垫付和缴清所拖欠电费,以避免停电造成混乱,并由其先行垫付商户们的解约赔偿款,之后再向该投资公司结算追偿。该调解方案得到某投资公司、业主、商户们的一致认可,三方同意签订调解协议。

共签订39份调解协议

与过去的调解不同,这份调解协议不是纠纷的终点,而是纠纷解决的开始。

该商厦内大部分商户租赁场地多为办公,装修投入不大,按合同约定拿到双倍违约赔偿金,基本愿意配合腾空搬离;而个别商户因投入装修较大或进行经营生产,要求理赔金额较大,一时无法商谈。鉴于此,调解员将商户理出清单分类,决定先易后难、个体突破引发群体效应,将有意愿配合搬离的商户先行约来签订调解协议,并在他们腾空清退房屋交付验收后,及时发放解约赔偿金。

商厦商户近50家,从材料审核到拟定调解方案,再到违约赔偿金发放,这是一项大工程;但调解员们耐心、细心的工作方式和态度,终于打动部分原本在观望的商户,他们纷纷主动到司法所配合签订协议。过去一个月内,这些情况各异的商户在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共签订了39份人民调解协议。业主代为垫付了违约赔偿金近63万余元,商户们也陆续有序按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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