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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厦解约公告引发重重矛盾 业主垫付商户赔偿款获认可

2018-06-22 07:1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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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 2018年5月,在湖里区殿前司法所上班期间,来所里调解的人一波接着一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热闹。原来,这一个月里,殿前司法所调解员同时调解处理了两起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纠纷。

在这两起纠纷中,调解员们采取先易后难、个体突破引发群体效应的方式,最终促使当事人签订了51份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争端。

一份解约公告引发重重矛盾

今年4月中旬,一张解除租约的公告贴在了长岸路某商厦里。公告明确要求,与某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商户,必须在4月底前搬离该商厦。看到这公告,商厦内的近50家商户一头雾水:“租金都交了,怎么赶人了?”

原来,与商户签订租赁协议的公司,因公司股东间意见不合,致使拖欠整栋商厦租金,实际上已处于分崩离析状态。随后,商户们准备维权上访,甚至采取其他方式拒绝搬离等,与该公司矛盾一触即发。辖区民警获悉此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通报。

殿前司法所接到纠纷信息报告后,派出调解员迅速介入,在与业主、某投资公司、商户代表取得联系后,约定一起到司法所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

涉及问题矛盾重重

此事涉及商户众多,如不能尽快妥善处理,将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因此,殿前司法所在着手调解前,就已经让司法助理员邵火营等人做了大量的摸底工作,对纠纷的由来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原来,因该投资公司拖欠业主租金近百万元,所以商厦业主已向其发出解约通知,并得到签收确认。同时,业主谈妥了新的承租户,已收取定金,并确定了入驻时间;而新的承租户明确提出,要重新装修,不与原来的商户续租。“业主着急将房子腾空交给下个承租户,若不能按时移交,自己就违约了。”更麻烦的是,整栋商厦还拖欠电费近2万元,随时可能被电业局断电。时值盛夏,若断了电,空调、电梯等无法使用,各方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

另一边,商户们也都很焦急,他们的租约大部分尚未到期。若要他们搬离,某投资公司涉及违约的赔偿、租金押金退还如何解决?某投资公司能否出来面对、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这些都是问题。此外,投资公司股东三人之间也在互相观望,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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