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星能的妻子张小红签署捐献表。 厦门日报讯(记者卫琳)16日上午,在厦门市中医院里,准备签署《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的蔡新庚再也无法维持镇定,失声痛哭。这位年近六旬的江西老伯一辈子只来过厦门三次,前两次,是在厦务工的儿子接他来玩,而这一次,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6月9日,蔡新庚的小儿子蔡星能在厦门遭遇车祸,伤重不治。经过艰难协商,家人决定捐出蔡星能的器官。这既是挽救其他患者生命的无私壮举,也是家人们对他的最后一份念想,“想到他的器官还在别人身体里存活着,我就觉得他还没有走。”蔡星能的妻子张小红说。 抉择 捐出丈夫器官救助病重患者 张小红坐在中医院重症监护室外的休息椅上,脸埋在膝盖里,低低的抽泣声不时传出。6月9日晚上6时许,31岁的蔡星能骑着电动车与一辆小面包车发生碰撞,被送往中医院抢救。手术后,医生向张小红告知了病情:蔡星能已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射消失,处于临床脑死亡状态。 张小红心里明白丈夫的情况已无力回天,但她坚持要再等7天,“万一有奇迹发生呢?即使他成为植物人,我也愿意照顾他一辈子。”可惜,告别的一刻还是来临。在与医生的交谈中,文化程度不高的张小红第一次听说了“器官捐献”。 蔡星能和张小红都来自江西上饶市余干县,按照当地风俗,亲人去世后要把完整的遗体带回。但与厦门市红十字会人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交流后,张小红得知器官捐献可以帮助重病患者延续生命,考虑许久,她选择捐献,“等孩子长大后,我会告诉他们,他们的爸爸是一个伟大的人。”她把想法告诉公公蔡新庚,淳朴的老人听说儿子去世后还能救人,也支持她的决定,帮忙说服了其他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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