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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加悬赏 思明区法院上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18-06-12 16:5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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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方某和其妻子说明情况。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陈军 通讯员 思法宣)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6月9日,思明区法院再次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经过提前部署,思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与法警们兵分多路,采取分批入户执行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此外,执行法官还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发布悬赏公告等多种渠道,推动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结束后,思明区法院执行局还通报了执行典型案例。

执行现场

法官入户寻人,被执行人提出还款方案

9日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执行人员来到湖里某小区,在一栋居民楼里,找到了被执行人方某。对于执行法官的来意,方某心知肚明,没有做过多的抗辩。由于方某的妻子和儿子在家,执行人员未采取强制措施。方某的妻子表态,已经到了不能不还款的地步,她愿意将两人共有的房产用于抵债。随后,方某被执行人员带回思明区法院。

2012年7月,方某和生意伙伴与某家政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网上商城,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此后的几个月内,方某陆续出资了5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但后续的资金却不出了。方某和生意伙伴认为,他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了欺骗,并将某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

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家政公司提起反诉。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方某和生意伙伴的诉求,判决他们应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出资义务,并支付相应赔偿金。

方某向执行人员解释,还需支付的400多万元,并非他欠钱不还,而是在投资的过程中与对方发生了经济纠纷。

经协商,方某与某家政公司达成了和解,方某提出了后续的还款方案。

典型案例

得知要被限制出境,老赖慌了马上还钱

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是法院督促其履行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有效措施之一。在近日思明区法院的一次执行行动中,针对被执行人陈某的限制出境措施立即发挥了作用:接到执行人员的电话传唤后,陈某来到法院与多个申请人依次协商和解,并主动还清了欠款。

2010年10月,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和妻子向阿杰(化名)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阿杰150万元出借后,陈某需在两个月内还清,利息按3%计算。谁知还款期限到了,陈某并没有还钱的意思。多次催讨无果,阿杰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阿杰与被告陈某夫妇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两被告未能按时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陈某夫妇应偿还150万的借款及相应利息。

法院还查明,除了欠阿杰的钱,陈某夫妇还向多人借钱共计400余万元,都没有偿还。判决生效后,陈某名下的一处房产被查封。

不久前,阿杰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陈某最近要去菲律宾谈生意,于是向法院申请限制其出境。执行法官电话传唤陈某,陈某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一点也不着急。但得知自己要被限制出境时,他的态度立马变了,主动要求和申请人私下和解。

来到法院后,陈某履行了与其相关的多起借贷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向多个申请人归还了共计400多万元借款。

悬赏公告起作用,躲起来的老赖被揪出

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阙某一直拒不到庭,户籍地址也无人居住,阙某下落不明。正当“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之前发布的悬赏公告起了作用,一市民向法院举报了阙某的藏匿位置。执行人员马上出动,成功将被执行人阙某带回法院。

2011年10月,经营一家机械公司的阙某向小凡(化名)借款120万元,其生意伙伴林某是担保人。谁知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过了约定期限,阙某仍没有将借款还清。小凡将阙某告上法院,并要求担保人林某和机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查明,借款后一年多时间内,担保人林某陆续向小凡偿还了80余万元。法院判决,阙某应还清剩余欠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阙某依然拒不还款,还入住星级酒店,有高消费行为。收到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后,阙某和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迷藏”。申请人小凡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并通过多种媒介进行传播。

近日,思明区法院接到市民匿名举报,称阙某住在东孚某小区内。执行人员立即赶到东孚,阙某果然在屋内。被带往法院的路上,阙某一直在联系还款的事情。其家属和担保人随后赶到法院,先替阙某还了10万元,并与小凡达成了还款协议。值得一提的是,提供线索的市民得到了1万元赏金。

没想到的是,阙某被司法拘留后,竟扯出了另一个债务人林某。林某披着“担保人”的外衣,实际上却是借款的使用者。林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还了5万元,并写下悔过书,承诺20天内还清全部债务。鉴于林某悔过态度较好,法院没有将其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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