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35万元
一名涉事导游被罚款2万元、暂扣导游证30天
游客在自贸时代广场内试用床垫。
游客在购物中心门口集合。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薛尧 吴君宁 通讯员厦公宣)厦门市旅发委昨日向厦门日报证实,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签订旅游合同,厦门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35万元,一名涉事导游被罚款2万元、暂扣导游证30天。
事情缘起于一封市民的举报信――该市民与来厦游玩的亲戚报团参加了低价“一日游”,说好去鼓浪屿,结果被带进茶叶店和乳胶店。导游变相强制要求游客购买劣质茶叶和高价乳胶床垫,称“不购物就不去景点”,严重影响了厦门旅游形象。
市长庄稼汉收到举报信后高度重视,做出批示。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查处涉事旅游公司。
昨日,相关部门向厦门日报记者讲述了案件查处经过,揭秘其幕后的种种套路,提醒更多游客小心所谓的低价“一日游”。
一封来信
讲述不愉快的“低价游”
“所谓的‘鼓浪屿一日游’,是一大早被叫上车去环岛路买茶叶,还说要配合政府去购买床垫……希望严惩那些不法分子,还游客一个清新、美丽的厦门……”这是一封市民陈明(化名)的来信,他在信中讲述了自己和亲戚遭遇“低价游”的不愉快经历。
今年3月份,陈明的亲戚来厦门游玩,因为网上预订不到上鼓浪屿的船票,就报名参加了拥湖旅游公司的低价“鼓浪屿一日游”。当天,陈明和亲戚憧憬着踏上“钢琴之岛”鼓浪屿,不料一大早却被导游拉到位于环岛路的一家茶叶店和自贸时代广场的一家乳胶店。
陈明在信中说,在导游的变相胁迫下,有游客买了劣质茶叶,有游客花了5万元购买了3张据称是泰国乳胶床垫。陈明还在信中揭露了旅游公司违法囤积厦鼓轮渡船票等行为。
一则批示
相关部门展开雷霆行动
这封来自市民的举报信,引起了厦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庄稼汉在信上做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行动。
“我们在线索串并中发现,受害者不止这名写信的市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办民警告诉记者。为了掌握违法证据,4月初,治安支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在拥湖旅游公司组织的198元“鼓浪屿一日游”中,游客被拉到自贸时代广场买乳胶床垫。而在曾厝垵客栈的50元“一日游”中,游客则被拉到曾厝垵的一家茶叶店买茶叶。其间,导游故意耽搁时间,一直到游客购买了乳胶床垫或茶叶,才带团前往鼓浪屿。以上事实与举报信中所述相同。
在鼓浪屿上,导游又故意贬低日光岩、皓月园等标志性景点,转而卖力推荐一些知名度低、收费高的小景点,线路组合价从140元到398元不等。
“推荐这些小景点,目的是为了赚取门票回扣。”旅游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说。
一次查处
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栽了
掌握大量证据后,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据市旅发委调查,拥湖旅游公司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元某作为带团导游获取购物店给予的回佣;厦门佰廉国旅法定代表人李某受拥湖旅游公司委托,在携程网发布“厦门鼓浪屿一日游”相关产品宣传网页,以上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万元;元某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0天;李某被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此外,拥湖旅游公司还因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场行动
三个月专项整治净化旅游环境
在查处拥湖旅游公司、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将从本月起到8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厦门旅游消费环境。
整治行动包括严打旅行社为招徕游客发布的低价产品信息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的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或通过安排购物、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此外,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行为也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相关部门将对全市所有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问题。
【短评】
低价游“三套路”
在低价“一日游”中,不法旅行社和导游有哪些套路?昨日,执法人员向记者揭秘其中的猫腻。
套路1
低价吸客 一日游“35元起”
为了吸引客人,不法旅行社经常使用的第一个套路就是:低价。
这些旅行社在一些团购网站上打低价广告,如市旅发委今年4月份查处的一起案件中,游客就是在团购网站看到一则“‘特价35元/人起’厦门鼓浪屿一日游”的广告,而上当受骗的。
“外地游客乘坐厦鼓轮渡,一张船票最低也要30元,特价35元,根本赚不了钱。”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不法旅行社的“醉翁之意”,根本不在这35元,而在于用低价招揽游客“上钩”。
套路2
捆绑购物 变相强制消费
游客“上钩”了,不法旅行社祭出第二个套路――以参观为名,“绑架”游客到一些商店,变相强制游客消费。
据厦门警方介绍,游客被拉到自贸时代广场那家乳胶店后,店内工作人员就开始推销各种床垫、枕头等,从上午8点到临近中午12点,耽搁了近4个小时。
同样,在曾厝垵的茶叶店,游客表示不愿意下车进店,导游直言不讳:不购物,就不带你们去鼓浪屿,也不退票。直到游客购买了茶叶,导游才带队离开。
“这是变相的强制购物,他们带游客消费,从中赚取回扣。”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不法旅行社和导游与商家存在着这样的利益链。
套路3
违规控票 变相倒卖船票
一些游客被不法旅行社忽悠,除了“一日游”的低价诱惑,还因为他们买不到前往鼓浪屿的船票。那么,这些不法旅行社又是如何拿到船票的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发现,不法旅行社并非是从轮渡公司走后门拿票,而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先行订购普通船票或“残疾军人半票或儿童半价票”,将大量船票预先控制在手,待真正有游客通过他们订票时,立即退票再抢购;而当公司账户被停用后,他们又使用个人虚假信息注册的账号购票,循环往复。“这是典型的‘黄牛’做法。”执法人员分析说。
向旅游欺诈行为“亮剑”
今天,本报曝光厦门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欺诈游客的行径,并公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及相关从业者的处罚决定,这是我市主动“亮丑”、合力“打丑”、着力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环境的有力举措。
众所周知,旅游是厦门一张亮丽的名片,旅游产业已是厦门支柱产业之一。作为全国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我市旅游市场发展迅猛,旅游收入、接待游客数持续上涨,游客满意度也稳居全国前列。以刚过去不久的“五一”假期为例,厦门在最具人气目的地城市排名中位居第三,也是国内游第二大热门目的地。正是因为外来游客“爆棚”,极个别无良商家,以“低价游”为名,利诱外来游客,行坑蒙拐骗之实。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就是这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
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在我市,旅游欺诈行为虽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深、危害大。它不仅断了合法经营商家的生路,伤害了整个行业的信誉,污染了厦门旅游的市场环境,更破坏了厦门的美誉度和城市形象。严厉惩处这家公司和相关人员,是表明厦门对旅游欺诈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是对违法商家的“亮剑”。
当然,通过这个反面典型案例,也是对广大游客的一个提醒。来厦旅游,要通过正规渠道,与有资质的诚信商家接洽。“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会有免费的早餐”,不要被所谓的“低价游”所惑,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对不签订旅游合同的商家,要坚决说“不”,不给无良商家可乘之“机”。
前车之鉴,闻者足戒。厦门旅游市场,容不得半点“浑水摸鱼”;厦门的城市形象,容不得丝毫玷污。严惩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开展三个月专项整治行动的切入点。从今往后,谁再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损害厦门旅游城市形象,我市将依法给予从严、从快、从重的处罚,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