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跨省运营执法人员正在检查这辆跨省运营的旅游大巴。 海西晨报讯(记者雷妤通讯员黄永昌)从事旅游包车业务,不仅要有一辆旅游大巴,还要有相关营运资格,不能超范围经营。不久前,一辆从汕头开来的旅游大巴,就被厦门的交通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近日,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接到一市民投诉电话,反映一粤D旅游包车跨省违法经营,正开往杏林高速出口。 接到投诉后,时间紧迫,集美大队立即调派执法人员前往杏林高速出口,做好拦车准备。不一会儿,一辆粤D牌大巴车来到收费口,车牌与投诉人举报的一致,执法人员立即拦停进行检查。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相关证件齐全,包车客运标志牌也注明从汕头至厦门。然而,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对后发现了其中猫腻,该车客运标志牌无所在地运管机构监制章。 执法人员在现场与汕头运管部门核实,证实该车所属公司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但该车属县际旅游包车,因此所持客运标志牌无效。 鉴于车上满载乘客且多为老人,执法人员将旅客护送至岛内保税区后,责令司机停止违规行为并依法登记,保存了相关证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处3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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