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一男子为玩游戏更爽 偷工友大屏幕手机被刑拘

2018-05-14 14:30  房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房舒通讯员刘祎暾)艾某玩一款俗称为“吃鸡”的游戏,走火入魔。为了玩得更舒服,想换一个更大屏幕的手机。可他换的方式不是买,而是看上工友的手机,直接拿走了。近日,杏林派出所抓获一涉嫌盗窃手机嫌疑人,昨日记者了解到,嫌疑人艾某已被依法刑拘。

吃饭也玩,走路也玩,睡前还玩,艾某对这款游戏可谓痴迷,可自己的手机速度慢、屏幕小。艾某在一个在建工地上班,4月28日这天他经过工地三楼时,看到地上有1个包,还听到包里传出手机振动的声音,艾某鬼使神差地走上前,打开包找到1部大屏手机揣进了自己口袋,还自我安慰说:“这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拿着新手机,艾某打起“吃鸡”游戏来更得心应手了,这让他暗自爽了好几天。殊不知,手机主人老桂在发现手机被偷之后,就报了警。

杏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介入调查,“案件发生在在建的工地,进出人员虽然复杂,但比较固定。”经办民警陈智达介绍说,在摸排时就将重点锁定在工地上的人员。在进行深入研判后,5月6日警方找到艾某,并在他的暂住处发现了老桂的手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