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出于求财和报复心理连偷两次老东家 未出车站就落网

2018-05-10 15:49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朱俊博通讯员思公政)与同事发生摩擦后,手头拮据的林某田决定报复,他连偷了老东家两次,结果第二次作案后,他还没来得及出火车站就被民警抓获了。8日,思明警方对外通报了这起案件。

4月12日,鹭江派出所接到某医院报警,称院内价值3.5万元的电脑硬盘等财物被盗。

民警调查发现,该医院前员工林某田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平时在东莞和厦门两地生活,民警猜测,他作案后很可能已逃回东莞。4月24日,民警前往东莞实施抓捕。

4月25日上午,鹭江派出所又接到该医院报警,称价值5万余元的内存条和硬盘等财物又被盗。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居然又是林某田。也就是说,此人又回到厦门了。民警发现,林某田已经购买了当天早上7点多从厦门开往深圳的动车票,也就是说,此时林某田就在动车上,而且很快就要抵达终点站了。

在东莞等候的民警接到信息后,立即前往深圳布控。当天中午11点多,民警在深圳北站将林某田抓获,并在其身上缴获了该医院被盗的财物。

林某田交代,他曾在该医院担任业务员,在职期间他与同事发生摩擦,出于求财和报复心理,他将目标瞄准了老东家,第一次盗得的财物被他以5000余元贱卖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