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的士:30秒内下客为何还被罚 民警:“即停即走”有范围

2018-05-08 10:35  兰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民警:违法车辆停在路牌所在道路另一侧,不属“即停即走”范围

的哥:当时明明就停在路牌同侧,车辆临近年检却遇到“怪事”

镇海路的“即停即走限时30秒”交通指示牌附近,多部车辆在此停车上下客,一侧的路沿石上画有黄色标线。

厦门日报讯(记者兰京)路边立着“即停即走限时30秒”交通标志牌,司机在限定时间内将车开走,可还是被抓拍违停。近日,出租车司机高先生在思明区镇海路遇到该事。到底怎么回事,连日来记者展开调查。

司机

路牌显示“即停即走” 上下客只花了11秒

高先生是一名海峡出租车司机,有着30年的驾龄。可是,临近车辆年检,他遇到一件“怪事”。

4月28日9时25分许,高先生在镇海路上让乘客下车时,被抓拍违停。“我当时从中山公园往市妇幼保健院方向开,过了第一医院红绿灯约十米处停下。”高先生说,路边立着一个牌子,写着“即停即走限时30秒”。“我下客只用了11秒,为何还要被罚200元?”

高先生打电话去申诉,可警方让他先去处理,然后再去复议。

对此,高先生很不解:明明没错,为何还让我先交罚款。“钱都交完了,怎么可能再退给我?”可眼见就是5月9日,车辆要年检了。“若不先交罚款,就要耽误年检了。”他非常着急,打进厦门日报热线求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