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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投放新规施行首日 多数快递员并未电话告知就直接投递

2018-05-02 16:00:16张婧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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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员在小区鸟箱前寄存快件。

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张婧玮 图/陈立新)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快递员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就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代收点等行为被视为违规,市民可拨打各快递企业官方客服电话或福建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热线“12305”进行投诉。

新规

快递员须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

昨起实施的《条例》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就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调查

多数快递员并未电话告知就直接投递

如今,快递柜等第三方代收平台越来越普及,丰巢、速递易、鸟箱、蓝店、菜鸟驿站等品牌遍布我市各个小区,为居民提供寄件、取件服务。

昨日是《条例》施行的第一天,快递企业的落实情况如何呢?昨日下午,在莲坂西小区一处鸟箱前,几名快递员正在快递柜前存件。记者蹲点发现,他们基本没有拨出电话,十几个快件十几分钟就存放完成。在槟榔西里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多名快递员正在寄存快件。记者也发现,大部分快递员也未事先联系收件人。便利店老板说:“到店取件的都是老顾客,这两年下来已经习惯收到短信通知后来取件。”

在东渡一写字楼内工作的市民沈女士常常需要自己找快件。她说:“有的快递员直接放在大堂,需要我查物流信息寻找。”

许多市民认为,快递员有必要与收件人事前沟通告知,这样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市民余女士曾发生过快件丢失的情况,她说:“有时候快递员自行放在便利店、传达室,用户也不知道送没送到,容易发生丢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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