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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门前路面油滑行人摔成骨折 店家被判罚4万余元

2018-04-21 18:32  陈军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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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摔伤与油污存在关联,店家承担三成责任

阿忠认为,该火锅店对其产生的油污废弃物未能及时清理,导致路面油滑,最终造成了他的摔伤。向火锅店多次索赔未果后,他将这家店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他的各项损失共15万余元。

店家称,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阿忠摔伤与火锅店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排除是区域内其他餐饮店或是受害人个人原因所致,阿忠应为此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还有,阿忠提出的赔偿金额远远超出实际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从事发现场照片、该餐饮店的“门前三包”协议以及周围道路勘测情况等证据来看,火锅店产生的油污废弃物与阿忠的摔倒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店家应为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次,阿忠对自身安全也负有注意的义务。法院依据合理性原则,酌定火锅店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判决,该火锅店应赔偿阿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690.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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