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开发传销网络软件还发展五级39名人员 “设计师”获刑4年

2018-04-21 11:3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法院一审判决

“设计师”获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小郭在本案中不仅为文化公司开发、维护供传销活动使用的网络平台软件,又参与到具体的传销活动中,发展下线,还为传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甚至还提供银行账户进行传销活动,已经大大超出了“参与”范畴,也不能认定为“次要、辅助”作用,而是起着相当于“组织、领导”等相关作用,对于传销活动的进行起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

因此,法院认为,小郭的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数额逾4844万元,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官说法

警惕新兴网络传销!

法官说,本案有特殊之处,即具有新兴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应当引起警惕。

常见的传销活动系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以此发展下线、扩大层级,赚取提成。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借助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的态势,本案便具有新兴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即开发可供传销使用的网络平台软件,并利用该平台发展传销人员,吸取巨额传销资金。

法官建议,面对传销网络化发展态势,有关部门应努力提升网络技术,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加强线上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通过多管齐下遏制网络传销。同时,还要做好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