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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面积大岸线长管理难度大 杏林湾水库捕鱼电鱼没人管

2018-04-13 09:35:33邬秀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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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桥上海钓,有人在桥上撒网捕鱼。(本组图/记者何炳进 摄)

  夫妻档在海边捕鱼。

  有人乘坐泡沫筏子撒网捕鱼。

厦门日报讯(记者邬秀君)“以前的杏林湾新洲大桥附近水域生态很好,白鹭数量多,水中鱼多,水质也好,而现在变了模样。”近日,家住集美莲花新城的郭先生致电厦门日报热线称,有人在该水域违法电鱼,以及大量捕鱼,导致鱼的数量减少,还导致水质变臭,影响了该水域的生态平衡。

郭先生还表示,该水域原本是有人负责管理的,但前来捕鱼的人似乎有增无减。

情况是否如郭先生所说的那样?对此,记者进行了现场走访,并向相关部门了解了情况。

走访

下班后捕鱼者增多

巡逻车并未阻拦

10日下午五点半,记者刚赶到新洲大桥附近,便发现一辆载着捕鱼工具的三轮摩托车停靠在桥头。车上有两只装鱼的大桶,以及捕鱼的渔网等渔具。随后,车上下来的两人便将一块泡沫筏子拿到桥下水边,装上电动助推器后,两人便带着渔网等渔具往杏林湾方向驶去。

随后,两名中年人拿着渔网过来了。记者上前攀谈,两人介绍说,他们是来捕几条鱼晚上吃的。记者看到,两人中一人撒网捕鱼,另一人拿着蛇皮袋装鱼。据他们介绍,以前这里鱼很多,现在都被捕得差不多了。其中一人告诉记者,下雨前是捕鱼的人最多的时候,桥上以及河边都是人。事实上,河边是有立着禁止钓鱼的牌子的,但似乎并不管用。

天渐渐变黑,而捕鱼的人也变多了。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桥上海钓以及撒网捕鱼的人就有20多人,随后,还有夫妻档在河边撒网捕鱼的。而到了晚上六点多,记者看到原本桥头停放的一辆捕鱼三轮摩托车变成了四辆。

而最让人纳闷的是,在记者将要离开的时候,看到一辆前来捕鱼的三轮摩托车停靠在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前,而一辆巡逻车正在该地点巡逻,见到有人载着渔具前来捕鱼,巡逻车上的人并未下车阻止,而是开着巡逻车直接走了,视若不见。随后,捕鱼的中年男子将泡沫筏子放入水中,戴上夜灯准备捕鱼了。他告诉记者,是要捕鱼去卖的,最多的时候他一次能捕两三百斤。

说法

管理方表示岸线长人手有限

只能劝阻没有执法权

对于杏林湾水库禁止钓鱼捕鱼的情况,集美区农林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要的依据是杏林湾水库是公有财产,而私钓和捕鱼、电鱼将渔获据为己有都是违法的,另外,从行洪、泄洪的安全角度出发,捕鱼渔网容易影响行洪泄洪的正常进行,因此也是违法的。

记者了解到,杏林湾水库主管单位为集美区农林水利局,该水库的管理权则外包给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集美城发”),而实际负责单位为集美旅游有限公司杏林湾分公司。

该公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接手管理主要负责湖面垃圾打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泄洪工作,沿岸垃圾的清理以及捕鱼者的劝离等。据该负责人介绍,公司负责的水域面积达6.9平方公里,岸线长20多公里,由于水域是开放的,所以管理上难度非常大。“我们有水上快艇3艘两班倒地进行水上巡逻,直到晚上11点,而岸上则有95名保安三班倒巡逻,依然没法劝阻这些捕鱼者。”该负责人说,由于水域面积太大,捕鱼者有时会藏在无人岛上,而岸上捕鱼者知道巡逻的人拿他们没什么办法,甚至打起游击战。该负责人承认,对于有些巡逻人员看到捕鱼者不管,确实是存在的。“有些保安都是附近村民,也会碰到相识的捕鱼者,所以会出现不劝阻的现象。”该负责人说。

管理方无法有效管理,还有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无执法权。“对于捕鱼者,我们只能劝阻,不能没收渔具和渔获,无法直接对其形成震慑。”该负责人说,而对于电鱼者,只能报警等警察来处理。据该负责人介绍,上级领导已经提出让他们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具体方案还在协商中。

关注

电鱼将影响生态平衡

电鱼者将被严惩

尽管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并未现场发现电鱼者,但报料者以及水域管理者都表示电鱼者的存在。电鱼可能造成什么危害呢?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李昌荣告诉记者,电鱼的时候,不管大鱼小鱼甚至鱼卵,甚至水中的藻类、贝类都会被伤及,这对该片水域生态是毁灭性的。由于藻类被电死,鱼类便少了食物,导致鱼群数量减少,藻类对于污水还有净化作用。

同时,李昌荣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有提到,对于电鱼行为,电鱼者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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