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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厦海域已发生多起溺水事故 关注水域安全

2016-08-19 08:37:37吴宇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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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不少游客在环岛路海边游泳。记者陈理杰摄

海西晨报讯(晨报记者 吴宇豪)入夏以来,游泳成了市民最喜爱的运动之一。然而不幸的是,今年以来厦门海域已发生多起溺水事故。为此,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再次联合晨报温馨提醒市民,请关注游泳安全,牢记游泳若干禁忌。此外,凡经营游泳活动的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应按要求尽快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行政许可,保证游泳场所安全。

游泳池应规范安全管理

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提醒,请辖区内各游泳场所责任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泳池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泳池开放前应认真对照泳池开放标准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详见表格),进行自查,确保泳池开放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条件等,对不符合开放标准和条件的必须在泳池开放前整改到位;同时应健全各项安全保障设备设施及配置救生条件(如救生员等),确保市民的游泳健身安全。

全红旗帜区域禁止游泳

根据思明区政府的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辖区内4个海滨浴场救生站(白城、珍珠湾、椰风寨、观音山)的启用时间,期间每天各站点均应有救生员正常值班并沿海巡逻。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提醒市民及游客,按照救生站屋顶所悬挂的救生旗语(上红下黄的旗帜为浴场开放,可以游泳;全红的旗帜为禁止游泳),听从救生员的指挥和引导,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如遇险情请及时呼救并拨打120和海上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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