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台海 > 正文

厦门推进“31条惠台措施”落地 在厦台湾青年可申请公租房

2018-03-23 06:45:18潘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月26日前报送申请表,市台胞服务中心将组织现场看房

海西晨报讯(记者潘薇)即日起,在厦台青可申请翔安区及同安区的市级公租房了。晨报记者获悉,为切实推进中央“31条惠台措施”和厦门市台胞台商“同等待遇”,根据《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市近期展开第一批台湾青年申请市级公租房工作。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将根据需求,统一组织一到两次现场看房。

据介绍,此次招租房源主要包括翔安区洋塘居住区(翔安区新店镇鼓锣一里)和同安区滨海公寓(同安区滨海新城中部东头埔西路)两处市级公共租赁房,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

其中,翔安区洋塘居住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3元,记者浏览房源网站查询发现,同一地段月租每平方米约27元;同安区滨海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19.08元,而同一地段月租每平方米约23元。对于初期就业创业台青来说,公租房较为优惠。

据悉,这批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在厦门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持有台胞证的45周岁(含)以下台湾青年。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在厦无住房;持有台胞证,且与所服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台青申请公租房工作,主要是为了方便台青在厦工作生活。3月26日前,有承租意愿者可向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台湾青年个人申请表)”。

从3月21日起,厦门各青创基地已负责向所辖台企和台湾青年公布了该消息。启达海峡双创基地总监、台青范姜锋表示:“我们在台青微信群里发布了相关信息,有一些人进行了咨询了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