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举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曾嫣艳 实习生 黄蒂 通讯员 余庆东图/通讯员许竞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这一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明晰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昨日下午,翔安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这标志着,翔安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有关负责人透露,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并着手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
镇街村居领导 学习改革政策
带着《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拿着《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昨日下午2时许,翔安区各镇(街)分管领导、各村(居)书记、主任等250多人坐进了翔安区政府综合楼大会议室。
全力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是这场部署及培训会的目标。会议邀请了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郑毓岚、同安区农经中心主任林强润,主要讲解改革政策,并传授试点经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三资’清查,是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也增加农村集体财产的收入,农民都会受益。”大宅社区党总支书记陈锦芳听完部署,十分兴奋。他说,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资金的核实、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的资产量化到村集体成员,“改革令人期待!农民变股东,以后坐在家里就能有收入,每年年终还有分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立足翔安发展实际
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及培训会,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翔安发展的实际展开。
如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如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的权能,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优化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昨日,这些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被一一抛出。针对这些问题,两位“专家”一一作答。
请出第三方机构 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翔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转产增收的重要途径。下一步,翔安区将开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翔安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林志江透露,为了确保整个改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我们在接下来的清产核资及股份量化环节,都将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操作。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去年12月开始,翔安已在全区范围启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预计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并着手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10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全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以及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工作,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基本完成全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股份合作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