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纳入救助 需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修订,保障对象进行了整合并且范围扩大,救助对象增加了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增加了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等。 非厦门户籍的厦门医保参保人,是否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解答说,如果是在厦门本市就业或创业、持有效居住证满1年并具有固定住所、近2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非厦门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并且经民政部门认定,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属于因病支出型贫困常住人口,那就属于厦门市医疗救助对象,适用这一社会救助制度。 一些来厦投靠子女取得厦门户籍的老人,能否享受医疗救助? 办法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5年的居民才符合医疗救助对象规定。 外地来厦门上大学的学生,能否享受医疗救助? 办法规定,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厦门户籍在校学生属医疗救助对象。 由他方承担的费用 不能享受救助 保障标准进行了整合统一,有所提高。第一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保持100%,年最高救助金额不封顶;第二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统一调整为95%,年最高救助限额统一为13万元;第三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统一调整为85%,年最高救助限额12万元;第四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保持75%,年最高救助限额保持12万元不变;第五类救助对象,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500元,救助比例统一调整为50%,年最高救助限额门诊、住院救助合计保持1万元不变。 要提醒的是,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救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取其中一项核定救助金额。此外,因交通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自付医疗费计算范围,即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一站式”服务 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医疗救助,对病种没有限制。只要是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都可以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如何实现?救助对象只需凭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后,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符合医保支付规定但无法即时刷卡结算的个别情况,医疗救助对象先以现金垫付须由医疗救助支付的医疗费用,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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