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怡郡 海西晨报讯 从1997年的“讲诚信反欺诈”到2018年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反映了这21年来,市场消费环境及老百姓消费水平的不断变化。 又是一年“3·15”,让我们一起来透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前世今生”,看社会发展和消费变迁。 主题变化 反映消费精细发展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而从1997年起,每年有了一个确定主题,以开展“年主题”活动。 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这一变化,在每年“3·15”主题的变化上也可见一斑。 细数历年“3·15”主题,我们不难发现,1997年到2003年的主题大多含有“消费”字眼,如“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这些主题的大背景,是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入,人民收入提高,物资短缺的时代结束,消费者需要学会消费诀窍。 2004年到2013年的主题则更注重消费中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如“消费与环境”“消费与责任”“消费与安全”等。这些主题揭示了消费者需求与生态环境、服务民生之间暴露出的问题,并探索解决之道。 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预示着消费进入了新时代。“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品质消费美好生活”这些“3·15”主题表明了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已从原先的“买得起”,向如今的“买得好”发生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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