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 正文

厦门“农改超”2.0版助力消费升级

2018-03-13 15:25:43谢嘉晟 林泽贵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农改超”为何水土不服

不可否认,“农改超”有积极的一面,提高了农贸市场的品位档次和消费品质,将分散的个体经营变成有规模的法人经营,便于部门监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菜篮子”市场的脏、乱、差问题,推动了消费硬件的升级。

但争议亦不少。

业界认为,“农改超”成了商家占领市场资源的一次极好机会,农贸市场的资源有限,并且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介入的商家既占领了市场阵地,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

“农改超”也是个敏感的区域,它首先触动了农贸市场里个体工商户的神经。个体工商户素质普遍不高,到农贸市场干起早贪黑的营生已是不得已而为之,参与改造的商家虽然可以优先安置下岗个体工商户,但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就业与自主创业的意义不可同日而语,即便以个体经营的方式进入“农改超”,商家实际上又成了二房东。

因此,“农改超”从一开始就必须直面个体工商户的下岗问题,事实证明,农贸市场在解决“弱势群体”就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分散经营是中国农产品供应的显著特点,这就很难保证超市只需跟一家农场合作,就可以采购到所有的农产品,只要存在中间环节,超市与农贸市场的竞争始终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很难体现价格优势;而农贸市场生鲜屠宰和讨价还价的优势,又是生鲜超市难以比拟的。”有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

对于夏商集团来说,松柏农产品市场的改造实践,或许将走出一条新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