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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渗水半年 楼上20多年老邻居不愿意配合入户补漏

2018-01-31 17:13  汪燕妮 江雨丰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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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

已经在积极协调 但双方不愿意让步

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湖里维修站工作人员说,根据漏水情况分析,原因一般是暗管漏水或者是防水问题两种。当时考虑到二楼住户有老人,重新做防水多有不便,此前曾将暗管改明管,后来发现还是照样漏水。他们跟二楼住户沟通过,需要将地板翻开检查,重新做防水。“维修的审批手续早就下来了,只是没办法施工。”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社区居委会负责调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半年来,他们已经多次做两家的工作了。此前,楼上的林先生一家提出老人上洗手间不方便,社区帮忙协调了边上一套一楼的房子。工作人员说,后来林先生一家提出废品是否清理这个问题。

吕岭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说,他们也曾劝过金女士,“让她告诉我们那些废品的价格,我们付钱给她,再让人统一清理掉,但她坚持要自己整理去卖。”

律师说法 公房管理中心有权维修 二楼住户应配合

针对此事,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说,这两套房产均为公房,住户仅为使用者,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有权对公房进行相应维修和管理,住户应予以配合,不得无故阻碍。

林时坤认为,本案中,二楼住房不能以清除一楼的物品作为配合公房管理中心的前提条件,而应另行与一楼住户协商,或向公房管理中心等管理物业单位反映整治。此事属邻里间的纠纷,双方均有不妥之处,建议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解决问题。若实在无法让步,可以各自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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