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撞上行人驾驶人担全责 2017年6月12日10时许,江某驾驶一辆轿车上路,沿着厦禾路(轮渡方向)行驶,并在一处斑马线上,与正在过街的行人刘某发生碰撞,导致刘某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驾驶人江某驾车行至斑马线时,未停车礼让正过街的刘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案例二 斑马线前她撞倒三个人 2017年7月21日8时22分,袁女士驾驶一辆小轿车,沿金尚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金尚路金盛路段斑马线时,与正通过斑马线的3人发生碰撞,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袁女士驾驶小轿车行经斑马线时,未停车礼让行人,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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