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今后,厦门企业可根据《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可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本月底。 涉及劳动保障七个方面 劳动保障领域有不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让企业一目了然,市人社局将31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归纳整理出七大方面、59个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 《评价办法》内容涉及劳动保障的七个方面,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同时增加部分鼓励性和倡导性的内容,提升企业人性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评价办法》将方便企业等监管对象对标自查,更具可操作性。企业可以主动申请接受事中事后监管评价,通过人社部门的检查、辅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保障行为、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 达标企业将入“红名单” 《评价办法》适用厦门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每年3月前,人社部门将汇总上一年度的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并在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评价结果分为A级、B级、C级三类。具体划分标准为:对照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人社部门所实施的检查事项均符合标准的,评为A级,同时列入“守信红名单”;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符合八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同时列入“失信黑名单”。 人社部门将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监管,主要是相应增减日常巡视检查的频次和出具守法证明审查标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业信用等级高,将优先出具守法证明。 参与方式 市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xmhrss.gov.cn),点击“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评价办法全文,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mldjc@sina.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思明区长青路劳动力市场大厦8楼西侧(邮政编码:361012)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
相关阅读:
- [ 01-17]海关信用评估系统在厦门启动 通关记录可作企业贷款证明
- [ 01-12]一旦相应体系得以确立,信用市场的交易成本将显著下降,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度也将得以提升。
- [ 01-10]厦门入选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 [ 01-03]厦门建立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1月1日起执行
- [ 12-29]厦门市市规划委城乡规划信用信息平台近日正式运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