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开办 参保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8-01-17 10:37:40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李剑婷)从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十三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职工只需缴纳很低的保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障,参加保障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60元版保障计划为例,参保职工每年缴纳60元保费,若因重大疾病住院,最多可获得31500元补助(含重大疾病补助和30天一般住院补助)。

此外,保障项目还涵盖意外事故补助、单病种医疗费用补助、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等,一些项目还可累计享受。

在职职工由单位工会统一参保

凡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厦单位)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在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保障期限为一年,可参加双份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统一参加60元版保障计划;非公企业职工,可选60元版或36元版中的一种。

灵活就业人员每年6月集中办理

未建会小微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于每年6月份在所属街(镇)职工服务中心(站)或工会联合会集中办理。

申请时须提供持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36元版保障,保障期限为一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