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江海苹)为鼓励外地职工春节后返厦回到工作岗位,2018年春节期间,市总工会将继续组织开展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昨日,记者获悉,从今年2月3日至3月19日,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可申请50元-300元的交通补助。 据介绍,本次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须符合以下6个条件: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8年4月10日前入会并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按要求完成会员信息登记;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会费,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欲申请“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的职工,必须在4月10日前开通工会卡并使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做好会员信息登记。已办理工会卡的在职职工(2017年3月31日以后工作单位未变动的),不需要登记。工作单位有变动的,持身份证和工会卡,在新的工作单位登记;新的工作单位未单独建会的,在所属社区(或工业园区)工会登记。未办理工会卡的会员和新入会会员,在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登记并办理工会卡。 会员信息登记后需进行个人申报。市总工会将于今年3月12日0时起至4月10日24时止,在厦门工会网、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和微信申报平台,符合条件的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市总工会将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核通过的,补助款于6月30日前汇入申报人本人所持工会卡。 【提醒】 申报所需材料 2018年春节“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申报所需材料为:1、身份证或护照;2、工会卡;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中,首次申报的,提交1至4项,2017年网络申报并获通过的,可只提交3、4项;职工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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