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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停在假停车位被罚 可提出复议

2018-01-17 07:16:08彭怡郡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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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李鬼”咋举报?先现场取证报警

问:这些“假”停车位随意设置在路边,不仅影响周边交通,甚至还会“坑”市民。那么,碰到了“假”停车位时,市民如何进行举报呢?

答:市民发现私设停车位的行为,最好先现场取证报警,再由警方进行查证与处罚。2017年初,有人在西浦路人行道上私设停车位,市民路过发现后举报。交警到场处理,开出整改通知单,对方很快清除了停车位。

交警部门提醒,单位或个人不可为图便利,私自设置停车位。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

“假的”能否变成“真的”?可反馈建议

问:如今,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与停车位的紧缺形成了鲜明对比。有些路段的停车位虽然是私人设置的,但对周边交通并无太大影响,这种情况下的“假”停车位能否成为正规停车位呢?

答:市民如果对停车位设置有建议,可以通过辖区交警中队或是媒体进行反馈。交警部门在接到群众建议后,会进行勘察并综合考虑。对于符合道路设施规范的停车位,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后,可以进行增设。

此前,根据市民的需求,岛内路段增设了2批停车位。第一批是湖滨一里、二里等路段,第二批是会展南三路、枋湖西二路等19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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