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官专业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 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要求,厦门中院从理顺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入手,努力建立一套职权独立、权责一致、监督严格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2017年以来,厦门中院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案件。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的职能,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经验总结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规定》等制度,提炼裁判思路,提炼事实认定规则,统一全市两级法院裁判尺度。 厦门市法院还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渠道。比如,海沧法院适用“3+4”大合议庭公开审理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大合议庭陪审制被推荐在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做减法】 推进繁简分流机制 以改革激发活力 启动分调裁机制 诉前调解分流简单纠纷 案例:2017年8月27日,市民刘某(化名)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来到思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刘某提供指导并评估了诉讼风险,经过一番考量,刘某选择了诉前调解程序。第二天,双方在诉前调解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以前打官司,经过立案、开庭、调解或判决,怎么也得个把月的时间,现在这么快就解决了!这得为法院点赞。”调解结束后,刘某兴奋地说。 刘某是来立案的,但他还没有实际立案,纠纷就已经解决了。这是厦门两级法院分调裁机制的一个缩影――繁简分流、调解速裁。 案多人少是每个法院共同的矛盾,组建审判团队对案件“对症下药”是一种方式,而分调裁机制则是从源头上“做减法”。从立案前,也就是当事人踏入法院的那一刻起,法院的分调裁机制就正式启动了。 目前,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不仅负责立案登记,还身兼“导诊员”的角色,对案件进行把脉问诊,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解纷程序。以调解为例,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有法官调解、律师调解、公证员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与速裁无缝对接,对案件进行层层过滤。 2017年,厦门中院81.32%的二审案件通过分流进入调解前置程序,翔安、集美、湖里法院通过分调裁机制结案数量分别占同期全部结案数量的42.13%、41.8%和32.85%。思明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调解前置程序收案33207件,化解18079件,极大地减缓了诉讼案件的增长。 |
相关阅读:
- [ 01-05]厦门海事法院26名人民陪审员昨日宣誓“上岗”
- [ 01-02]厦门法院近日发布2017年度厦门“十大典型案件”
- [ 12-30]厦门建设“智慧法院”“厦法e平台”上线
- [ 12-28]智慧法院进入3.0时代 厦门中院“厦法e平台”昨启用
- [ 12-26]2017年集美法院受理案件10435件 结案增幅大于收案增幅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