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厦法宣图/厦门中院提供)2017年厦门两级法院受理案件11万余件,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适用法律正确、社会关注度高、效果好,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各类案件中,厦门法院评选出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件”,旨在将司法案例总结好、利用好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共享司法资源和智慧,使案例资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被告人:张天盛等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天盛为骗取出口退税牟利,先后组织被告人刘启智、刘婷婷等人,使用厦门华福进出口公司等公司的名义操作虚假出口业务,在公司没有实际采购、出口货物的情况下,采取购买海关出口报关单证假报出口(俗称“买单出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非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09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三被告人以外贸公司名义操作虚假出口业务报关出口货物2437票,报关总金额243654474.4美元,为出口货物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6915份,申请出口退税人民币243300480.36元。厦门中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张天盛无期徒刑、刘启智有期徒刑十年、刘婷婷有期徒刑六年。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 本案涉案金额逾2.4亿元,所涉及犯罪行为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手法环环相扣,具有明显的“流水式”团伙作案特征;涉案人员复杂,形成完整的犯罪产业链,增加了办案难度。本案能针对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厘清争议、统一认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有效打击了涉税刑事案件。 被告单位:厦门百嘉园餐饮有限公司、被告人:郑铃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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