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好基础:落实员额制改革,贯彻“优、增、精”原则 让法院做加法:建立数据平台,建设专业化法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为百姓做减法:实施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提高效率,缩短结案时间 厦门日报记讯(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厦法宣图/厦门中院提供(除署名外))改革势如虹,海西浪潮涌,厦门劲帆扬。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厦门两级法院在特区改革创新的热土上,开启了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征程。 2015年9月以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福建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法院,承担着刑事速裁、家事审判、破产审判等9个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石的司法体制改革。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司法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打基础】 落实员额制改革 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 员额制改革 增强一线审判力量 2016年7月1日,厦门市两级法院159名首批员额法官进行了宣誓,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首批员额法官的产生,标志着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入了全新阶段。 法官员额制改革被喻为司法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推动员额制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最优秀的法官全部进入审判岗位。比例怎么定?选择哪些人成为入额法官?厦门法院的实践经验可总结为“三字诀”――优、增、精。 “优”最直接的含义当然是优秀,而“增”则意味着增强审判力量。厦门法院明确要求入额法官原则上必须参与办案,经严格考试考核,从原来的528名法官中遴选产生371名员额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一线办案人数占比达84.37%,一线办案力量不但没有因员额制改革被削弱,反而比改革前更强。 着眼于“精”则意味着平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厦门法院立足于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工,正在逐步组建审判团队,比如湖里法院和厦门中院,都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团队办案模式。每个团队以入额法官为首,推动专业化审判,让法官逐步完成由“全科大夫”向“专科大夫”角色的转变。 突出审判亲历性 落实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 自改革伊始,院庭长入额就备受关注。一方面,院庭长大多是审判业务水平高超的法官,让他们回归到专业化审判队伍对于提升审判质效无疑有重要意义;但另一方面,繁重的行政事务也让人们对院庭长占用入额比例抱着部分质疑的态度。 而厦门的院庭长入额及办案情况无疑交出了一组亮眼的答卷――2017年,厦门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审结案28986件,同比上升42.49%。各个法院的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常态,亦有不少广受关注的社会重大案件是由各院院长亲自开庭主审,全程网络直播。 推行司法责任制,出台权责“清单”,明确独任庭、合议庭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职责,各类人员按分类管理要求对案件质量负责。顺应这一思路转变,最直观的改变是各个法院审判团队的建立。以湖里法院为例,该院民商事案件基数大,新型案件多发,法院收案数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湖里法院从审判资源配置入手,在审判执行主要部门和派出法庭内组建短小精悍、运转灵便的办案团队。各办案团队按照“1名审判长+N名普通法官+N名审判辅助人员”的模式配置成员,形成以审判长为核心,团队成员间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新型办案团队。庭长、副庭长直接编入办案团队,担任审判长参与办案,主要精力从过去的行政管理转向执法办案。 |
相关阅读:
- [ 01-05]厦门海事法院26名人民陪审员昨日宣誓“上岗”
- [ 01-02]厦门法院近日发布2017年度厦门“十大典型案件”
- [ 12-30]厦门建设“智慧法院”“厦法e平台”上线
- [ 12-28]智慧法院进入3.0时代 厦门中院“厦法e平台”昨启用
- [ 12-26]2017年集美法院受理案件10435件 结案增幅大于收案增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