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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检察院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2018-01-02 10:41:26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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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接待律师“一站式”服务

接待律师工作是案件管理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思明区检察院在“一站式”检务大厅专设律师阅卷室,加强接待律师的软硬件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办案提供坚实的保障。

律师阅卷室除了配备4台专用电脑、高效复印机、高速扫描仪等设备之外,还开辟独立的律师会见室,用于办案人员会见律师、听取意见。这保证了律师阅卷和会见互不干扰,实现接待律师“一站式服务”。此外,律师阅卷室还专设辩护人、律师接待窗口,指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专人负责。2015年以来,已接待律师、辩护人1200余人/次。

思明区检察院还搭建信息化网上办案平台,在“两微一端”开通案件公开查询系统,链接“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查询到案件相关信息,免除实地查询之累,依法保障检察环节合法权益。思明区检察院还主动公示案件信息,在检务大厅设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每日更新。2015年以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818条。

在打造律师阅卷“绿色通道”方面,思明区检察院也有新举措。通过思明区检察院官网设立的“律师在线预约”平台、“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律师预约绑定功能,方便律师在线预约阅卷,提高预约效率。设置阅卷专用电脑,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在受理阅卷申请时,快速完成身份查验,主动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大大缩短了律师阅卷时间。2015年以来,共接受律师预约并安排阅卷1200余人/次,制作电子卷宗4504卷22万余页,为律师提供制作电子卷宗光盘350余张。

构筑检察官与律师相互尊重机制

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组织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活动、双向证据开示、互相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不同诉讼环节,规范查验证照、登记、阅卷安排、接收法律意见等律师接待工作;强化内部职能分工及信息流转,由案管中心统一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阅卷、听取意见等申请,登记备案后,第一时间转交相关材料。

完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主动向律师发放《律师权利保障工作情况反馈表》,征求关于保障律师执法权利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律师设置投诉电话,由该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申诉权。对律师认为办案单位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或者控告,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查后及时答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在视察思明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时,律师界代表秦希燕律师对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这一做法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我们律师权益的保护和尊重,思明区检察院在律师接待工作方面做得细、做得实”。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针对“取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律师执业活动中的反映突出问题,思明区检察院先后两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登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见建议,针对听取律师意见未及时报告登记、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意识较弱等6项不规范及薄弱环节,确实加强问题整改,增强保障律师权益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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