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周亿玉)网上打广告宣称卖的是“脱脂奶粉”,实际脂肪含量却为每100公克含14.8公克。在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下,纪先生获得了商家的加倍赔偿。 纪先生近日通过网购平台向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桶售价210元,网页广告中标注为“脱脂奶粉”的成人奶粉。收到货后,他发现该奶粉包装上标示的脂肪含量为每100公克含14.8公克,根本不属于脱脂型奶粉。纪先生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 杏林所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纪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于是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纪先生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退一赔三。经过执法人员的协调,商家最终将210元货款退还,并加倍赔偿了650元,纪先生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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