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雷妤)不久前,厦门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的《责令整改通知单》,记者昨日从市执法局获悉,城管部门于日前开出垃圾分类《现场处罚决定书》,这是厦门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9月10日《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对于垃圾分类,厦门人并不陌生,早在办法施行前,垃圾分类就在许多小区、校园宣传推行,早已老幼皆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办法》施行以来,他们依照新法规进行严格的管理,就在不久前,他们在市属公园范围内,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出3份法律文书,包括1份《现场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其中,《现场处罚决定书》是厦门市新法规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标志厦门在垃圾分类上走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没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若市民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城管部门对单位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城管部门表示,接下来对于前期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将持续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也将严格依据新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
相关阅读:
- [ 12-05]八不行为规范:整洁环境我做起,垃圾分类不落地
- [ 12-05]八不行为规范:垃圾分类不落地
- [ 12-04]童谣倡分类 集美三秀社区书院举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 12-04]厦门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半年蜕变:从零开始到值得全国学习
- [ 12-04]住建部评价厦门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值得全国学习和借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