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李沛丰)12月1日―7日是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月1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市总工会、思明区安委办等22家单位联合在中山路举办咨询服务活动,拉开了我市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的帷幕。 【走心】 22个部门联动 出安全大招 当天下午的中山路人气爆棚,市民游客往来如织。22家单位在现场设置了多个咨询台,通过设立展台、专家咨询、发放法律法规读本、张贴海报、猜灯谜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让活动取得更大实效,各部门也使出浑身解数,推出不少走心安全攻略,吸引市民、游客来参加。市安监局在现场发放精心编印的《生活中的安全常识》和闽南腔版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漫画,手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市总工会发放的《职工劳动保护知识普及手册》,对提高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很有帮助。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推出的《119攻略》,很有实用性。各部门用鲜活生动的宣传语言,向社会传递着安全生产的理念,“走心入脑”式的宣传咨询,获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火爆】 外地游客参与 学习热情高涨 活动现场,随着大家对《安全生产法》的了解,学习热情也高涨如潮。 “那里有灯谜!”几个从南京来厦门游玩的游客,从中山路黄则和花生汤店走出来,看到市建设局的咨询台前有灯谜活动,立马凑了过来。 一位在中山路逛街的妈妈,从商场出来后也来到思明区的咨询台前,拿了几本儿童防火安全保护绘本和作业登记本,“这个作业登记本太好了,里面有各种求救电话和防溺水伤害的注意事项,孩子用这个本子抄作业,安全意识潜移默化”。 现场受理也受到市民的关注。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都可以在现场反馈给相关部门。 【链接】 《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相关】 持续宣传 让安全理念相伴而行 继此次《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开锣后,还有为期一周的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让安全理念相伴而行,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12月1日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据介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督、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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