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林阿娜) 一些人为了自己车辆进出方便,就私建平交路口,面对《责令整改通知书》也无动于衷。昨日,翔安公路部门马巷中队联合区交通执法大队,一次性拆除4个私建平交路口。 前几天,公路和交通执法人员巡查至县道411线翔安马巷段时,发现该路段一侧新增了一处宽为12米的平交路口。经核查,该路口未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相关责任人到场后,执法人员对其详细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不过,几天时间过去后,相关责任人迟迟不整改。昨日上午,执法人员调来挖掘机,启动强制拆除程序。同期被一并拆除的还有附近其他三处较小的私建路口。 本月,翔安公路部门已拆除了7个此类路口,有力保障了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提醒 私自建路口侵犯路产路权 执法人员介绍,未经许可擅自搭接平交路口,不但侵犯了路产路权,而且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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